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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双万双服促发展”暨“天津八条”政策宣讲

 发布人:天津市河北商会     发布时间:2018-04-03      作者:    

     330日,由市合作交流办与南开区政府共同主办,市发改委、市科委协办的 “双万双服促发展天津八条政策宣讲会在南开区举行。市合作交流办、南开区领导同志出席。我会新任秘书长臧高铭代表参加会议。

     此次宣讲会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环境的规定》(即天津八条)具体举措,使企业了解市委市政府真实践行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让企业知晓、悟透、用好市街镇三级政策红利,加快发展。会上,市发改委、市科委、南开区负责同志就天津八条出台背景、重要举措分工、使用政策一点通和政企互通平台、支持科技人才创业和企业创新、落实天津八条的南开20条等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宣讲。





(以上会议图片由参会人员拍摄)

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

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

(20171115)

  为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作出如下规定。

  一、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

  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的申诉案件,经审查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及时予以纠正。依法审慎对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审慎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和处置涉案财物时,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严厉打击向企业家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等犯罪行为。对于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支持企业家利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形式保护创新成果。建立由市工商联、市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保护企业家权益联系协调机制。

  二、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

  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干预企业依法经营活动。依法清理和规范企业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中需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要件,加强对中介机构提供行政许可要件的规范管理和评价考核。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凡目录清单之外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企业应拒绝缴纳。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有关标准下限执行,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不得以评比、达标、表彰等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或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市、区两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增设涉企收费处罚投诉举报职能,完善投诉受理工作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

  三、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实行非禁即入、非禁即准。根据国家规定,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许可等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同等待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智能审核系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市场垄断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经营者垄断案件,行政机关不得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整合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似、执法方式相同的机构和职能,深化大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实施两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随机抽查细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到市场监管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完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征信系统,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纳入信用记录,在信用天津网站提供查询服务。建立以信用记录为核心的行政机关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健全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将企业家良好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参考条件,试行信用承诺审批,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四、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

  鼓励企业家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金融创新和管理创新。企业研发平台升级为国家级的,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专项资金补贴。市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创新平台建设,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和300万元科技资金补助;对市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的企业家,按当年综合贡献给予奖励。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在津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端科技人才,在津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鼓励国有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允许以协议方式转让技术类无形资产,采用许可使用方式转化科技成果,试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作为企业上缴利润抵扣项,提高创新绩效考核权重。发挥金融支持创新创业的重要作用,鼓励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业机构,扩大知识产权等质押融资规模;鼓励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为企业家做好上市辅导,提供融资、大宗商品定价和风险管理服务;鼓励保险公司支持企业家参加境外展会、产品认证、专利申请,支持海外投资保险发展。

  五、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

  建立企业家荣誉制度,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加大收益分红、股权激励、股票期权等收入分配力度,推进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层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快去行政化步伐。建立职业经理人评价评估机制。增加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企业家比例,提高劳动模范、劳动奖章和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中的优秀企业家比例,在政府部门设立经济顾问等岗位,鼓励支持优秀企业家在群团组织兼职,全市有关重要会议安排优秀企业家列席。坚持护幼、容错、不赦罪,建立健全合理容错机制,对符合容错条件的,考核时不作负面评价,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不受影响,对及时改错、想干事、敢担当、善作为、实绩突出的企业家,该使用的使用,该提拔的提拔。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对企业在融资、生产、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依法对待,审慎处理,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不以犯罪论处。

  六、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大力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精神,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精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精神,加强正面宣传,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发挥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家联系的纽带作用,加强对企业家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鼓励企业家追求精益求精、以质取胜,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打造更多名优精品。鼓励企业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建立京津冀工商联、商会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办好民洽会、民企天津行等系列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天津企业家大会,打出天津品牌。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选树十名践行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先进典型,每名企业家奖励100万元。

  七、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各级领导干部对企业家既要亲切、亲热、真诚,又要清白、纯洁、坦荡。健全市、区、乡镇(街道)三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制度,健全部门与企业家沟通交流机制、政策宣讲机制,做到帮扶企业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面向企业家的党委、政府决策咨询制度,相关重大决策出台前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坚持马上就办,实行承诺办结制度,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60%以上。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和单一窗口、综合受理服务机制,建立服务企业家工作台账,明确专人一管到底。全面清理企业办事申请条件和各类证明,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建立高效便捷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核机制,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完善企业政策服务信息清单和企业服务政策包,优化一点通系统,打造网上企业家之家,搭建企业家之间、政企之间的交流平台。市政府办公厅设立企业家服务处。建立与企业家常态化联系制度,加强与市工商联、市国资委等部门合作,协调推动解决企业家反映的突出问题,共同做好为企业家服务工作。市、区两级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庸懒散浮拖行为,一经查实,坚决追责问责、决不姑息。

  八、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

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的领导,深化党建工作全覆盖工程,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厚植企业家成长和发展基础,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到2020年培养100名以上具有国际视野、善于国际化经营管理、具有一定国际市场影响力的企业家,1000名以上经营业绩突出的知名企业家,10000名以上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企业家。每年组织优秀企业家赴国内外培训考察,参加高校和商学院等举办的高级研修班,组织赴跨国企业集团实训研修。支持民营企业家和企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并享受相应政策。鼓励高校聘请优秀企业家等担任兼职创新创业教师,培养年轻一代企业家。

南开区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

工作举措及分工方案

(2018012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营造企业家在南开区创业发展良好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举措及分工方案。

一、工作举措

 (一)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

1.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经营秩序、寻衅滋事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执法活动,严肃整治插手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等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法查办公职人员在行政审批、公共事务管理中存在的索贿受贿、侵权渎职等行为。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协调督办等方式,建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2.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打造南开知名品牌。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深入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品牌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提高商标专项执法行动实效,严厉惩治商标侵权行为和商标违法使用行为,坚决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

   3.规范涉企许可收费事项,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清理和规范企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所需要件,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做实做强审批“网上大厅”,将具备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行全程网上办理。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三)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4.建立A级纳税人激励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加强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对A级纳税人,予以优先办理涉税事宜、预约服务、免税政策备案等激励措施,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推行数字证书使用,优化纳税人获取数字证书流程,提高网上办税比例,对数字证书纳税人试行无纸化报送。

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5.完善企业异常名录变更机制,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工作。异常名录受限企业恢复信用等级时,经审查符合移出异常名录的,1个工作日给予移出,时限提速80%。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申报意向企业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

6.完善人才发展扶持政策,引导优秀人才聚集南开。落实《南开区人才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南开区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细则》,以南开高端人才中心为载体,开通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从政务服务、生活服务、创新创业服务、社交服务四个方面为企业家创新创业做好服务。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完善创业服务机制,推行创新创业服务通票。充分发挥南开科技优势,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开园建设,认真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开科技园创新创业服务通票管理办法》,通过政府向第三方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高新技术、知识产权服务等政策扶持。

责任单位:区科技园

8.持续推进高端产业发展,打造启航湾创新产业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南开区加快发展高端产业的工作要求,重点建设创新创业十字街区、环天津大学的青年湖片区和位于南开区西部片区的清华启迪三大片区,聚焦科技创新、科技金融、科技服务三大核心功能,培育一批轻资产、楼宇型、高增长的新兴产业,形成创新驱动、以业兴城、产城联动的新格局,努力打造承接北京资源的平台和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基地,为企业来南开创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责任单位:区科委、区科技园、区西区办、区招合办

9.深化电商载体建设,搭建产业发展聚集区。在C92、E谷(南开)创想世界两家市级电商示范基地基础上,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继续创建主题式电商载体,为区域电商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继续完善电商企业落地服务机制,实行专人负责制,对企业在落地、后续经营等各个环节给予关注和支持。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10.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做好专业辅导培训。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区企业上市挂牌步伐,提高企业股改上市积极性,邀请专业券商机构为区内企业上市挂牌做好系统培训,营造良好上市氛围。

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五)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

11.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建立企业家激励机制。逐步形成服务企业家长效对话机制,采取“到企业中去、邀请企业来”等多种方式,增进与企业家的感情,增加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以及劳动模范等先进代表中优秀企业家比例,聘请优秀企业家加入经济顾问团,为南开发展献计献策。

责任单位:区招合办、区工商联

(六)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12.弘扬南开优秀企业家精神,鼓励创新创业。大力弘扬南开区优秀企业家爱国敬业、艰苦奋斗、追求卓越、服务社会的精神,通过各级宣传网络,加强深度宣传,营造南开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区工商联、区民营办,以及各协会(商会)的作用,使更多的优秀企业家在南开脱颖而出。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商联、区商务委

(七)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

13.实施服务政策引导,优化区域投资环境。强化税源办服务企业职能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企业水平。积极实施《关于加快推进高端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和《支持金融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加大对“六大主导产业”的引导扶持。继续做好大项目、大税源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大对高校院所、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实行政策聚焦、精准帮扶。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4.全面推行窗口协同服务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全面推行单一窗口、综合受理、部门协同服务机制,促进“受理—审核—批准”各环节有效分离,强化受理中心功能,根据职责分工统一受理企业申请,提升服务流程化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15.引入第三方评测机制,推进政府服务职能转变。聘请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对各职能部门服务企业情况进行客观评测,真实反馈服务水平,并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企业家满意度调查,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查找不足,实行末位约谈,切实提升南开营商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区招合办

16.加强中介组织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全面加强信息咨询、经纪、法律等专业化中介组织服务,逐步打造律师行业、会计行业、保险经纪等中介组织产业聚集区,加快建立体系完备、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监管合理的中介服务组织体系。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招合办

17.完善外贸产业服务机制,加速外贸产业发展。继续加强与阿里巴巴一达通的对接和服务,完善一达通与海关、税务沟通协调机制,加快建立南开区外贸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定期邀请阿里巴巴、eBay等专家来南开授课培训,服务区域外贸产业人才。转变工作方式,探索“企业参与政策制定”的思路,解决企业发展“痛点”,推动区域外贸产业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18.加强对建筑类企业服务指导,保障重点项目顺利进行。加强建筑类领域企业服务力度,建立政策传导机制,定期深入企业现场开展服务,做好企业在开工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确保全区重点项目按节点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区建委

19.完善职能部门数字化查询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的信息维护,对外发布信息做到真实准确。对百度、高德等导航平台的信息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责任单位:区网信办

(八)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

20.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的领导,夯实企业家成长和发展基础。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企业家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活动,鼓励年轻一代企业家积极参与创新创业辅导,不断提高企业家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工商联、区科技企业工委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坚持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列为“一把手”工程,并纳入部门2018年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着眼大局,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高标准落实分工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见底到位。

(三)做好宣传引导,营造服务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服务企业家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及业务培训,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的良好环境。